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无组织排放在工业生产和环境保护中是一个重要问题,企业在进行vocs治理时,可能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无法提供所使用的VOCs物料VOCs含量的相关资料
工业涂装类企业,或使用含VOCs物料(油墨、溶剂等)超过10吨的企业(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无法提供VOCs含量的资料。
2、油气回收三项或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指标检测不合格
油气回收三项(密闭性检测、液阻检测、气液比检测)或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指标检测不合格的。
3、储罐附件、浮盘附件、呼吸阀等未保持密闭
①石化、化工、焦化等行业,储存挥发性有机物料的储罐,其储罐附件、浮盘附件等未按相关规定保持密闭,FID检测值超过2000umol/mol的,认定为泄漏;
②固定顶罐或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内浮顶罐宜配备压力监测设备,罐内压力低于50%设计开启压力时,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泄漏检测值不宜超过2000umol/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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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的VOCs物料不符合国家或地方VOCs含量限值标准
使用的VOCs物料不符合国家或地方VOCs含量限值标准,需提供检测报告。《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5、开展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①使用的VOCs物料不符合环评文件及批复、排污许可证等规定的低VOCs含量标准要求等;
②未按地方VOCs综合治理等文件要求开展低VOCs含量替代的行业、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业涂装企业有法条,其他企业无法条要求。
6、未安装油气回收设施
①加油站(汽油,含醇汽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②储油库或其他需要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储罐未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③装卸车,未安装油气回收设施。
7、储罐类型不匹配或不满足运行维护要求
特指VOCs物质储罐问题,类型不符、密封方式不符、无平衡系统等。
8、未按照要求装载挥发性有机液体
未按规范要求(安装或)使用油气回收系统。
9、卸油和储油阶段不满足规范要求
卸油和储油阶段不满足相关(例如GB-37822)规范要求。
10、未按要求安装或维护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
排污许可要求安装或者纳入地方重点排污单位的或地方标准和地方文件有要求的;
①2020年国家新标准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安装,除此之外,鼓励安装。
②看地标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是否有安装要求。应安装而未安装作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