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指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常见的VOC包括苯、甲醛、二甲苯等。在挥发性有机液体的装卸过程中,容易释放出大量的VOC排放到空气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企业在装卸挥发性有机液体的时候,以下三种情况会导致vocs排放污染问题:
①上装式装车废气收集效率低;装车废气多数采用“冷凝+吸附”工艺处理,由于运行维护不到位,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②罐车、装车有机废气回收管线接口泄漏严重。
③部分港口码头已建油气回收设施由于船舶未配备油气回收接口或接口不匹配等原因闲置。
为了治理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环节的VOCS排放,企业需要做好以下措施:
1、汽车罐车按照标准采用适宜的装载方式,推广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等;铁路罐车推广使用锁紧式接头等。
2、废气处理设施吸附剂应及时再生或更换,冷凝温度以及系统压力、气体流量、装载量等相关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装载作业排气经过回收处理后不能稳定达标的,应进一步优化治理设施或实施深度治理。
3、万吨级以上具备发油功能的码头加快建设油气回收设施,8000总吨及以上油船加快建设密闭油气收集系统和惰性气体系统。
4、开展铁路罐车扫仓过程VOCs收集治理,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及船舶油舱的清洗、压舱过程废气收集治理。
以上措施可以综合应用,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可有效降低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环节的VOC排放,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