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推动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至此,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正式提上日程。
焦化行业高质量超低排放改造的重点,主要围绕
无组织排放治理、VOCs、
清洁运输等薄弱环节开展,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环保治理技术
对于焦化行业的无组织排放,企业应该采用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
一方面,企业需强化源头治理,可采用焦炉采用分段(多段)燃烧、废气循环、负压装煤等控制措施,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排放。另一方面,采用成熟稳定的污染治理技术,提升末端治理效果,在脱硫、脱硝、除尘等末端治理环节,通过建设备用设施或多仓室改造有效减少治理设施检修时污染物排放。
2、加强VOCs全过程治理
焦化行业的vocs排放源多,排放量大,因此需要采用组合治理的方式,做好全过程的vocs治理。一方面,对于煤焦油、粗苯储罐区操作不频繁、相对稳定的装置逸散的尾气直接引入煤气横管初冷器前的煤气负压管道内,一方面,对于化产系统其它不同工段VOCs分别进行收集预处理后,混合进入焦炉进行焚烧处理。
3、提升清洁方式运输
企业除了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产品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或皮带通廊等提高清洁方式运输外,还需要建立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的完整车牌号、车辆排放阶段,及时了解厂区的运输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承运车辆,及时督促其改正,按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加强监测与管理
企业需加强排放监测与管理,通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搭建超低排放管控治一体化平台等措施,实时监控焦炉的排放情况,并对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总之,通过源头治理、末端治理、技术升级、清洁运输以及监测与管理等措施的综合应用,能够有效推进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