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焦化企业来说,各个生产阶段都会形成一定的VOCs,尤其在炼焦工段和化产回收区,产生的主要VOCs为苯、甲苯、二甲苯、萘及其同分异构体,此部分污染物的主要特点是易燃易爆、胶黏以及毒性强,对空气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引起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危害,企业需要进行vocs治理。
焦化VOCs管控建议
1、炼焦工段
①、焦化行业优先采用干熄焦;禁止使用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熄焦。
②、加强焦炉炉门密封性检查,对于变形炉门及时修复更换,减少炉体vocs无组织排放。
2、化产回收区
①、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
②、焦油储槽、焦油船、贫油槽、富油槽、粗苯储存设施等废气集气口保持微负压状态(-50至-150Pa);
③、煤气净化治理尾气系统补充足量氮气将全系统惰性化。
当然,对于具体的
VOCs治理和管控,还需要根据企业本身每个生产阶段的特点以及对应地区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的操作和措施选择。建议在实施治理和管控措施前,与相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咨询和指导。